花蓮瑞穗鄉Kiwit 奇美部落 Ciopihay 階級的勇士舞、送靈祭歌Kahahayan是部落重要文化資產,已取得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但原民會舉辦南島民族論壇開幕典禮時,未經授權找來非部落舞團展演,部落提告侵權,二審仍吞敗,奇美部落今天表示遺憾,批評台灣高等法院的二審審判決毫不尊重原民文化,將提上訴討回公道。
原住民族委員會2018年8月1日舉辦南島民族論壇開幕典禮,由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委由優利公司找上娜麓灣舞團,身著傳統服飾表演奇美部落的勇士舞。部落認為Ciopihay勇士舞、送靈祭歌Kahahayan已獲原民傳智創作專用權,未經授權擅自表演,侵害智慧創作人格權與財產權,提告請求國家賠償300萬元,是首件侵害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的案例。
原民會雖道歉,但認為不涉侵權,一審判決部落敗訴,奇美部落上訴到台灣高院,上月30日駁回,仍可上訴。
高院指出,南島論壇活動在文化、政治、外交等方面,均有正向且值得肯定意義,於此嚴肅重要國際場合擇定使用勇士舞為開幕儀式,有重要原住民族文化交流意義而有正當目的,不構成違法。審酌目的正當,且沒有惡意用故意觸犯部落文化禁忌的方式展演,不致於侵害部落名譽,未達侵害傳智創作人格權的程度。
奇美部落族人不滿,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台灣原住民族數百年來歷經連續性殖民,仍未主動放棄民族尊嚴與自我治理主體性與主權性,政府推動轉型正義,也在這樣的理念下以「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保護原民代代累積的部落文明與民族獨特性,但高院判決展露出對原民文化毫不尊重的態度,判決顯示傳智條例不過是以一部法治為名,粉飾中華民國繼續在法律和體制上殖民原住民族、施行文化掠奪與同化、意圖將原住民族集體亡族滅種的遮羞布。
聲明批評本案高院法官對於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與社會處境幾近蒙昧無知,通盤接受原民會近乎「理藩院」立場的主張,忽視原住民族集體與固有的權利與憲法民族平等、相互尊重與共榮共存的價值,對於奇美部落與台灣原住民族是難以容忍的再次傷害。族人表示會再次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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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控原民會跳部落樂舞侵權二審仍敗 奇美族人上訴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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