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健身房一名加盟店女教練向本報控訴,今年3月在店內工作時不慎腳部舊傷復發,無法帶領健身要求請假,卻遭負責人以「你可以坐著上班、沒人代班」等方式刁難,導致傷勢加劇、出現情緒焦慮反應,女教練忍無可忍怒向勞工局控訴職場霸凌申請調解,連帶提出11項勞保投保不實等涉違反勞基法爭議討公道。加盟主則回應不可能做出傷害員工及商譽的事。勞工局表示雙方調解不成,涉違法勞基法等事項將依法查處。
任職於新北境內健身房的一名女教練,今年3月30日在店內上班時不慎腳部舊傷復發,診斷右側足部肌肉拉傷,於今年4月起多次至物理治療所進行徒手治療、足踝穩定及髖膝控制訓練。
由於其腳部受傷無法正常執行健身教練一職,因此隔天31日向店長提出請假需求,但女教練向本報控訴,直至4月17日公司高層才到店表示要針對腳傷開會,負責人並說「如果你不能承諾休息4天就會好,那我不能請支援,因為會影響很多人、因人力關係沒人支援的情況下,你如果真的不舒服就坐下上班。」
女教練控訴,5月起更是請假後被要求上班,甚至請假被拒,請假不准假且數度遭刁難,造成心生恐懼,失眠、食慾不振、手抖狀況超過1個月,因此至身心科求診,醫師診斷確診為因工作壓力造成適應失調症。
女教練不滿加盟店不顧員工傷勢,硬性要求員工上班,醫囑要少站少走,店長卻說排班要公平避免其他教練感受不好「就逼我像正常人正常上班」。造成身心靈受重創,加上加盟店過往勞保不實申報、被迫簽下不符到職日、加班費未核實申報、忘記打卡4次要被扣薪、使用通訊軟體於休假日加班等共11條涉及違反勞基法事項,向新北市勞工局提出檢舉。
對此,該店加盟主表示,女教練在店內已任職多年,所控訴的內容與實際差異很大,收到勞工局通知函後也很訝異,多次經由電話、LINE等各種管道希望與女教練溝通,但卻未獲得任何回應。他指出健身房建立女性友善環境,不可能做出傷害員工、傷害自己甚至傷害商譽的事情。但女教練向勞工局申訴是她的權益,有勞工局居中調解能說清楚也是好事。
昨(19日)女教練與加盟主雙方進行勞資爭議調解,女教練提出精神賠償、醫藥費、請假未准補償共約190萬元,雙方就此部分爭議最後以兩萬元和解。但涉違法勞基法、工作場所公安規範等檢舉案,女教練堅不撤銷檢舉。雙方調解結果不成立。
女教練對於堅不撤銷檢舉表示自己不要錢,目的昭告天下有這種惡質經營者惡質公司。加盟主則表示,基於勞資和諧願意兩萬元和解,認為女教練所闡述皆不是事實。勞工局表示,本案調解不成立,勞資雙方對於全案和解條件立場不同,無法達成共識。有關健身房疑涉有違反勞基法或及勞保條例相關規定,後續將由勞檢處及勞動部勞保局依法查處。
健身房台灣總部則說,總部將對此事件組成調查小組,公正處理讓工作夥伴能得到保障。加盟主若有不符法規情形將進行輔導,另依加盟政策督促加盟主善盡僱主責任,確保所有工作夥伴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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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女教練控腳傷欲請假被公司刁難 新北健身房被爆霸凌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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