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臨停空間不足,市府檢討既有停車空間,先前推出9處「共用臨停區」,方便復康巴士、長照車、計程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等職業駕駛停車。交通局今表示將擴大實施,除年底前將全市既有裝卸貨專用格調整為共用臨停區,也會選定路幅寬度足夠的路口轉角處設置,同時實施收費機制,避免車輛長時間佔用。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去年6月30日上路後,違規臨時停車等微罪也納入記點,但桃園市臨停空間不足,引發外界質疑。為解決爭議,交通局日前挑選桃園區及中壢區9處卸貨專用格或計程車排班區,改造為共用臨停區。
交通局停管科長巫秀堅表示,市府預計今年底前,將全市既有裝卸貨專用格調整為共用臨停區,7月22日起也將實施收費機制,未來前20分鐘停車免費,爾後以半小時計費,收費費率為第1小時40元,第2小時50元,第3小時60元,第4小時開始以每小時60元計費,以提高臨停空間周轉效益。
巫秀堅表示,市府也規畫在適合的路口轉角處,保留交叉路口各10公尺的紅線範圍設置共用臨停區,目前先選定路幅寬度足夠且商業活動熱絡的林口長庚醫院附近試辦,地點為龜山區復興一路及文化二、三、五路口共10處。
交通局長張新福說,共用臨停區設在路口轉角處,將有助運將尋找,今年各行政區會勘選一條共用臨停區示範路段,也歡迎各地向交通局提出適合的地點,逐步推廣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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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將廣設「共用臨停區」 同步實施收費防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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