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首見依促轉條例要求拆除蔣公銅像,新園鄉中興社區多為1955年從大陳島撤退到台灣的大陳義胞後代,向立委蘇清泉陳情盼保留,今天會勘;人權團體表示,保留無助轉型正義。
新園鄉中興社區5月底接獲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屏東辦事處公文,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相關規定,社區內中正公園的設施與蔣中正塑像,經查佔用國有土地,限社區於6月底前盡速拆除。
中興社區多為1955年從大陳島撤退到台灣的大陳義胞後代,當地社區發展協會向國民黨立委蘇清泉陳情,希望保留公園與塑像,今天蘇清泉與國產署、新園鄉公所等單位到場會勘。
蘇清泉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新園蔣公銅像面臨拆除,感到心情沉重,將協助居民申請經費維護環境,後續由鄉公所與協會管理。蔣公銅像是居民寄託也是成長回憶,歷史上任何人物都要尊重,不要「數典忘祖」,要教育下一代緬懷祖先。
蘇清泉指出,時代不同感受不同,現代人覺得是威權,那時代的人也許覺得好,不應用百年後心態批評百年前,日本政權撤出時也有台灣人希望繼續由日方管理。
屏東市民代傅建雄居中協調,他說,蔣公銅像所在地目屬於農地,國產署可無償撥用,但撥用對象不能是社團法人或社區發展協會,必須是公部門。目前協調以新園鄉公所作單位,依小型公園角度申請撥用。
新園鄉長方冠丁表示,這塊地對大陳新村而言是具歷史性的小公園,公所同意接管作一次性整理,礙於資源有限,往後交由社區自行維護環境。
大陳島民第二代、屏東新園鄉中興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王華雲說,銅像象徵大陳島民精神與歷史,不保留下來「會被老一輩罵死」;現年33歲的陳情召集人徐佑榕也說,公園有大陳島模型,小時候爺爺奶奶會講述大陳島往事,對蔣中正有深厚認同;銅像所在位置不妨礙外人,所謂實踐轉型正義,只是政黨鬥爭。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指出,轉型正義工程推動常受居民因經歷過戰爭,對蔣公銅像懷有情感;顧及居民情感,政府可投入資源作口述歷史等記憶採集。然而蔣公銅像存在對威權統治受害者是重啟傷痛記憶,不具留下的正當性。
施逸翔說,轉型正義精神,是在現在民主體制下,處理過去威權時期大規模人權侵害;不單處理威權象徵銅像,也處理「中正路」路名等,台灣在全球目前情勢下選擇加入自由民主陣營,也應抉擇留下獨裁者象徵、或是不惜成本改正威權遺留下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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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屏東首見依促轉條例拆蔣公銅像 大陳義胞後代盼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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