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淨零碳排政策,台北市不僅補貼大量電動車主購車費用,2018年起還免除停車費,但不少公有停車場管理員發現,許多車主一停就是10天,造成月票民眾無位可停。北市停管處表示,7月1日起,電動機車停放超過2天,第3天0時將依停車場費率收費,提高周轉率。
近日有民眾發現公有停車場張貼電動機車停車收費公告。一般機車族洪先生表示,機車格近年來少了很多,公有停車場內的機車格仍應以使用者付費為主,電動機車還是能在路邊停車格免費停車,不應長期佔用其他付費者車位,造成無位可停現象,大家應將心比心,若要長期使用,就應該要付錢。
北市停管處營運科長李傑儒回應,6月開始就在各個公有停車場張貼公告,告知7月起電動機車停放超過2天,於第3日0時起將依照停車場費率收費。
李傑儒指出,公有停車場管理員每天都會盤查停車狀況,與路外停車的特性不同,有總格位限制,如果電動機車長期佔用,會影響月票車主。過去就有管理員回報,有電動機車在停車場內停了7天、10天之久,甚至晚上停車還能發現20多輛電動機車沒移開。
李傑儒說,台北市鼓勵電動車政策,仍維持路邊停車格電動機車停車免費措施,公有停車場第3天0時起依停車場費率收費,希望能增加機車位周轉率,讓有需求的人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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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電動機車停車要錢了 北市公有停車場停第3天將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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