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2022年率全國之先,首創檢舉酒駕獎金制度,檢舉機車騎士酒駕可獲1000元,汽車駕駛則為3000元,但3年以來,僅1人檢舉成立,抱走3000元;同樣是全國首創檢舉「肇事逃逸」獎金制,已實施10年,成功檢舉有69件,核發60萬元獎金;交通大隊指出,兩者差別關鍵在於成立要件大不易。
高雄市2013年首創全國檢舉「肇事逃逸」的獎金制度,獎金最高6萬元,卻因半年內乏人問津,編列144.3萬預算被迫退回市庫;制度成立10年以來,成功檢舉69件,核發60萬元獎金。
由於2021年黃姓男子因酒駕在愛河撞及過馬路一家四口,導致婦人傷重死亡,丈夫及兩名女兒重傷;加上2022年8月,疫情解封,民眾外出餐敘飲酒,貪圖方便開車酒駕案例增多,2022年,高市又率先六都之先,首創檢舉酒駕拿獎金制度。
若民眾成功檢舉酒駕,經警方查獲移送或舉發案件,檢舉對象為機車騎士可獲頒1000元,檢舉汽車駕駛則有3000元獎勵金,警方盼藉由全民監督,降低酒駕發生。
但根據交大資料顯示,檢舉酒駕獎金制設立後,僅有一人成功檢舉轎車駕駛酒駕,獲得3000元獎金;另近3年肇逃檢舉案,只有7人獲得共9萬5000元獎金。
其中肇逃核發的獎金案,是去年1月王姓騎士行經覺民路,撞上簡姓男子機車,致簡倒地受傷,王肇逃,吳姓和黃姓男子目擊尾追至澄清路找到王男,後報警究辦,因2男都是英雄,最後均分獎勵金,各得1500元。
另去年7月間,許姓男子騎機車在岡山區國軒和鵬程西路口,擦撞蘇姓男子機車,致蘇男倒地受傷,許男肇逃。當時陳姓男子目擊,迅速以手機拍下許的特徵及車號,讓警方順利查獲許男,陳因此獲獎勵金3000元。
檢舉酒駕3年來唯一獲獎勵金者,是去年4月17日深夜11時45分許,郭姓男子在前鎮區瑞隆路發現洪姓男子酒後駕車,沿路車身搖晃,懷疑洪酒駕,記下車號報案,警方在8分鐘後攔下洪,經酒測高達每公升0.91毫克,郭因此獲頒3000元獎勵金。
對於檢舉肇逃及酒駕獎金制度,成效不如預期,市議員李雅芬指出,領獎金的人少,應是多數市民不知此項政策,警方應多加宣導,以適時提供警方線索,早日查到肇逃者,減少酒後肇事的機會。
※ 提醒您: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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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獨/高市首創檢舉酒駕獎金制 3年來僅1件成功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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