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高雄市違法塗鴉事件頻傳,去年8月發生高捷列車機廠遭人半夜闖入,在2輛列車車身上塗上大片塗鴉,高捷事後動員27人次,花6小時才將塗鴉清除,事後表示圖案不僅毫無美感且破壞車體外觀,最高可處100萬元以下罰鍰,將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去年2月苓雅區的自來水公園的大型水塔也遭塗鴉噴上「OHBZ」字樣。環保局前年裁處非法塗鴉案1件、去年2件,今年迄今裁處3件。
在水塔塗鴉的25歲陳姓刺青師傅事後遭逮,辯稱水塔顏色太單調,才徒手爬上38公尺高的水塔增添色彩,遭依刑法毀損罪、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市府也提毀損公共設施告訴。去年1月高雄鹽埕一處公立立體停車場的頂樓外牆同樣遭人塗上大型整排大型英文字,警方事後找到涉案3名男子。
環保局前年裁處非法塗鴉案1件、去年2件,今年迄今已裁處3件,今年已開罰金10200元,按高雄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獎勵辦法規定,民眾檢舉塗鴉獎勵金金已在去年7月,由實收罰款的15%提高為90%,目前高市對塗鴉行為開罰金從2400元到6000元不等,主要根據塗鴉面積及清洗難易程度作為考量標準。
有民眾表示,高雄市區公共設施遭塗鴉情況很常見,情況從未消停,包括變電箱、電話亭、路燈燈桿、騎樓樑柱、工地圍籬、交通號誌等,主管單位包括台電、工務局、交通局、中華電信等,但因追查蒐證不易、加上主體沒受損,多數機關不會有管制作為,任憑公設被亂畫一通,除非民眾檢舉才會由警察機關出面追查。
文化局則強調街頭塗鴉是一種創作在公眾領域的行為,由於多數是未先經過允許,因此也有爭議之處,雖然塗鴉創作具有當代思維與藝術性,但根據台灣的法律,未經允許核准的塗鴉,無論是塗鴉在公有或私有建物或設備上,都屬於違法的行為,警察機關可依據相關法律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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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雄「塗鴉怪客」頻損市容 市府今年開罰3件挨轟不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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