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催生新生兒,推出大小龍年「萬寶龍計畫」,加碼3萬元營養今,今明兩年新生兒父母僅需1人設籍雲林3個月,即可申請6至13萬元不等津貼,政策奏效,申請人數暴增,但戶政人員發現有父母領到津貼後就遷出雲林,人口紅利短暫,縣府為此7月起修改實施辦法,父或母一方須在籍並住滿8個月才可申請。
雲林縣政府今年元旦推出「萬寶龍計畫」,加碼3萬元營養金,今年龍年、後年小龍年新生兒,只要在生產前父或母一方設籍雲林滿3個月,即可享有前三胎每名新生兒6萬元加上3包尿布、第四胎加碼至13萬元與3包尿布,萬寶龍計畫上路後,成功為雲林縣帶來人口紅利,今年1至5月領取生育津貼人數2122人,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779人。
但縣議員賴淑娞、張維崢、廖偉晴、陳芳盈、洪如萍等人,認為該計畫僅要求父或母一方設籍雲林3個月,時間太過短暫,容易造成外縣市民眾為領生育津貼遷入,領完就走的狀況,多次在議會質詢,希望將設籍時間比照外縣市延長。
縣政府今宣布,將設籍時間從3個月修訂為8個月,7月1日起請領萬寶龍計畫營養金,父或母一方需設籍雲林縣並居住滿8個月以上,且新生兒出生登記雲林縣,前三胎生育津貼及營養金各補助6萬元;第四胎起,每胎13萬元,原3包尿布持續發放。
縣府社會處長林文志表示,雲林縣戶政統計,截至6月6日止,今年元旦後才遷入領取生育津貼的人數有185人,領取後已遷出的有13人,顯示確實有民眾為領取生育津貼短暫遷入,為讓萬寶龍政策能夠落實人口紅利,參考其他縣市生育津貼發放方式,將設籍3個月修訂成8個月,7月開始實施。
國民黨議員賴淑娞表示,相較其他縣市至少都要設籍半年以上,雲林萬寶龍計畫原先規定設籍3個月真的太短,有人領到錢就遷出雲林,效益不大,只會造成一窩蜂遷入,編列再多預算都不夠用。
民進黨議員張維崢表示,延長設籍時間後,縣府應提出更多具體福利政策,讓為領津貼臨時性設籍的人可以長住久安,才不會政策實施完後,沒有發揮效益,反而造成縣庫公帑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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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加碼後「人口遷入又遷出」 雲林今修改生育津貼辦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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