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公司桃園煉油廠爆出汙染事件,廠內5.5公頃土地因國光電廠擴建二期工程需辦環評,驗出土壤中的鋅、鎳、砷等重金屬與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嚴重超標,不但鋅的濃度高達每公斤14100毫克,是標準值每公斤2000毫克的7倍,石油化合物更高達10.8倍,讓中油繼高雄煉油廠舊址之後,再添新的汙染控制場址。
針對桃煉廠汙染情事,桃園市政府近期依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開罰中油10萬元,公告煉油廠3筆土地為汙染控制場址,管制相關人為活動;據悉,中油已向桃園市環保局提改善計畫,本周三第一次開審查會未過關,計畫內容尚須調整才能執行。中油表示,如果一切順利,預計明年10月整治完畢。
根據調查,中油桃煉廠準備將部分廠區租給其持股的國光電力公司發展汽電事業,因土地移轉須先確認土地情況,2020年自行調查發現龜山區油廠段11地號土地重金屬超標,依法通報桃園市環保局,而環保局追查結果,不僅油廠段11地號有汙染。
桃園市環保局執行「112年及113年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汙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發現油廠段8-3、11和12號三筆土地都有汙染,面積總計55291平方公尺,相當於125座NBA籃球場大小。
檢測人員在汙染土地測得重金屬鋅濃度最高達每公斤14100毫克,是標準值每公斤2000毫克的7倍,而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汽油、柴油、潤滑油等)濃度每公斤10800毫克是標準值的10.8倍。重金屬鎳和砷的含量分別為每公斤最高633毫克、78.9毫克,也在標準值之上,各為3.1倍和1.3倍。
另外,中油自行調查油廠段11地號,該區重金屬鋅濃度為每公斤2250毫克,只超過標準值每公斤2000毫克一些,但重金屬鉻濃度高達每公斤1380毫克,是標準值每公斤250毫克的5.5倍。
中油表示油廠段8-3、11和12地號沒有工廠及製程,汙染原因有待調查,但環保局調查汙染土地都在廠內,一般人無法隨意進出,研判汙染應是中油自己造成;環保局表示,汙染區域1997年曾被當作興建工廠的剩餘土方放置區,很可能是建廠時堆置土方造成重金屬汙染,該區域後來也曾放置報廢車,有可能防護措施沒做好,報廢車的機油或潤滑油滲漏,導致總石油化合物汙染。
桃園市政府除公告油廠段8-3、11、12地號為汙染控制場址,依法開罰10萬元,也命中油提改善計畫;據悉,中油預計採「排客土法」,挖除所有受汙染的土壤,然後用乾淨土壤回填。中油對此未直接證實,僅稱若一切順利,預計明年10月整治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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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獨/中油桃煉廠爆汙染 重金屬超標7倍、石油化合物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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