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蘇澳籍漁船被抓獲違法「割鰭棄身」,面臨上百萬罰鍰與沒收漁業證照重罰,為何仍鋌而走險?業界指出,鯊魚鰭和魚身價差巨大,一趟船下來滿載的魚鰭和魚身利潤相差數百萬元,暗中透過盤商銷往餐廳,加上有經驗的船長會設法規避檢查,看準觀察員人力不足,終究有人願意冒險賭一把。
資深漁民透露,鯊魚鰭每公斤收購價在魚肉數十倍以上,因船艙空間有限,要利潤最大化,就是丟掉魚身,留下魚鰭,以這次金滿發66號載回的6.5公噸魚鰭計算,「割鰭棄身」比全魚利用的利潤高出2、300萬元,「殺頭生意有人做,就是這個道理」。
「真的好大膽。」北部一名盤商指出,部分鯊魚是禁止捕撈保育類,聽說只在中南部海域還在捕鯊魚製成魚翅,因在船上直接殺魚,北部溫度較為潮濕,不利在船上久放,目前已無平台敢公開賣魚翅。
盤商指出,仍有餐廳賣魚翅,原因也在魚翅可在倉庫冰凍,業者也能聲稱是禁捕前的魚貨,規避爭議。
海巡人員指出,漁船返港後都要由海巡人員、漁業署觀察員檢查、清艙,魚鰭與魚身數量對不上就會露餡。規避檢查方法當然有,如2021年金滿發66號,就企圖提前卸貨避人耳目,雖然最終露餡,但總有漏網之魚。
另外,雖然有保育觀察員制度,但人數有限,全台約100多人,觀察員不夠時,僅海巡人員檢查,漁業專業度有落差,留下可乘之機。業界人士說,「說到底,誰知道被抓獲的案例是不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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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觀察員不夠 「被抓割鰭棄身漁船恐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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