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昨公布一一○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擴大至六點一五倍,貧富差距創十年來最大紀錄;另基於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三十二點六萬元,財政部也將按照中位數六成公告每人每年基本生活費,初估今年度基本生活費約調整為十九點六萬元,較前一年十九點二萬元額度約增加四千元,明年報稅即可適用,估計減稅利益將逾一五○億元,逾二三○萬戶受惠。
儘管明年報稅時可享小確幸,但收支調查也顯示貧富差距擴大,成為社會隱憂。調查顯示,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一○九點一萬元,年增百分之一,每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九十二點九萬元,年增幅只有百分之○點一。
若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五組,最高與最低百分之二十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差距從六點一三倍擴大至六點一五倍,為連續四年擴大,並創十年來新高,反映所得分配不均惡化。一一○年吉尼係數為○點三四一,也較一○九年的○點三四○微增。
外界普遍解讀所得倍數擴大,意味貧富差距惡化,但主計長朱澤民表示,所得分配與貧富不均是相對概念,台灣財富集中程度沒有其他國家高,國外統計顯示,以全國所得最高的百分之一佔全國所得佔比,美國最高百分之一佔全國所得的百分之二十二點七,新加坡是百分之十四,南韓則是百分之十二,台灣與日本都是百分之十。
朱澤民還舉國內半導體某董事長年薪四億為例佐證,同樣是半導體的英特爾董事長年薪卻八十億元,「這都是公開財務報表可以看得到的資料」。
朱澤民解釋,世界各國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後,資本所得較多者會有累積財富效果,舉凡房市、股市、租金、利息等都是資本所得,因此要靠社會福利及租稅等各種政府移轉收支來改善差距。一一○年如果沒有政府移轉支出措施,所得倍數是七點六三,透過移轉支出縮小一點四八倍,如果再加上政府實物給付(如搭車優惠、生育補助等),則縮小為五點七四倍。
此外,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為保障「民眾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免課稅,所謂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是依主計總處公布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所訂定。
今年的可支配中位數為三十二點六萬元,當中的百分之六十為十九點六萬元,因此明年申報綜所稅時,每人基本生活費提高,減稅效益也自然增加。從二○一七年基本生活費制度上路以來,至今已累計六年,額度從最初的十六點六萬元每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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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貧富差距擴大 10年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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