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局針對轄內高中職等學校辦理校外租屋學生安全訪視作業,但新北市審計處發現部分學校教育局未依規定落實辦理相關訪視作業督導不足,甚至排在學期結束後導致訪視撲空,訪視率低於20%。審計處要求改善後,教育局督促各校於112學年度各學期結束前完成所有訪視工作,確保學生居住安全。
審計處指出,教育局為維護學生校外賃居處所安全,於2018年訂定新北市政府推動強化學生賃居公共安全作法,教育局同年3月修訂新北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計畫,規範高中職等學校需與市府相關局處進行檢核與輔導,要求每學期對學生租屋安全關懷訪視完成率達100%。若發現住所存在公安顧慮,應以書面通知家長並要求房東改善或搬離,並由教育局進行督導考核。
但審計處年去年查核發現,部分學校於過往安排訪視安排在學期結束後,導致部分學生已畢業還沒訪視,訪視完成率未達20%。且部分學校發現學生居住場所有增建、違建等安全疑慮,也沒依規定通知家長及要求房東改善,增加學生校外居住風險。教育局對此缺乏積極督導作為,審計處因此要求教育局檢討改善。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對於訪視中發現重大公共安全疑慮的學生,已全數搬離該處所。教育局也增訂完成訪視期限,並要求將學生校外賃居訪視結果錄案管制,發現重大公共安全疑慮時同步要求房東改善等措施。轄內高中職等學校已於去年11月及今年4月全數完成112學年度第校外租屋學生安全訪視,並將訪視結果通報教育局錄案管制,協同維護學生校外賃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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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北校外租屋安全訪視竟排學期後…低於20%完成率 遭審計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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