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二屆物調券今年首波發放日期,20日到22日連3天,經發局今公告全市107處地點共發放35萬份,民眾以100元現金可換200元面額物調券,限當天及發放場域使用。
市長盧秀燕今在市政會議指出,發換物調券是要照顧微型經濟,這波以夜市、市場、商圈、故事產業館、攤販集中區為主,其他賣場、連鎖店都不適用,預計有7000萬營業額。
台中市經發局在粉絲頁公布活動辦法,第一波107處地點,連結如下: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2643555/post,包括30處公有市場、5處民有市場、2處委外市場、23處商圈、19處攤販集中區,28個台中市產業故事館發展協會的員店家。
提供民眾以現金100元,兌換200元的物調券,每場域預計各發放500份到1萬6000份不等的物調券,每人最多換兩份,限1次,須自備百元鈔。200元面額等同現金,使用不找零,僅限原發放地點消費,不可跨場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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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中限定100換200元物調券 經發局公告107處發放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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