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抑制炒房、穩定房市,去年立院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祭出五大修正期強力遏止炒房,新法去年7月上路,修正案上路即將一年,由於炒房最高可罰5千萬、檢舉獎金高達30%,新北境內至5月底接獲41案相關檢舉案,不過案件成立開罰件數卻是0,地政局坦言條例須具名且透過吹哨者制度檢舉炒作,實務上認定成案有困難之處。
內政部去年7月公布實施修正後平均地權條例,透過限制換約、重罰炒作、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需申報五大手段期抑止炒房,若被認定哄擡炒作最高可罰5千萬元,且檢舉成功可獲30%獎金,獎金比例之高,也讓新北出現不少檢舉案,該條例上路後新北至今年5月底檢舉案達41件,不過開罰案件等於0,沒人拿到任何獎金。
新北市境內檢舉案去年共36件、今年至5月底共5件,其中檢舉涉及實價登錄逾期申報或申報不實19件、違反買賣契約禁止讓與轉售2件、違反禁止不動產炒作20件,不過條例規定檢舉人須具名並提供具體事證,且網路、報章雜誌一般民眾可取得的公開資訊皆不發獎金等因素,新北至今並未有任何檢舉成功案例。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平均地權條例規範檢舉炒作的相關規定,新北市近一年來檢舉案件無成案,分析原因除檢舉人需實名制外,檢舉人也須是內部知情人士才能取得非屬網路、媒體、報章雜誌以外管道確切事證,一般民眾很難蒐集完整證據。
地政局認為,吹哨者條款立意良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上路後,新北市府極力配合中央政策防堵炒作,但從實務而言透過吹哨者檢舉來防治炒作行為這部分,確實有其困難之處。
內政部地政司長王成機則說,修正案上路後不少縣市已經有開罰成功案例,檢舉制度設置相關要求規定,才能避免道聽塗說檢舉狀況,以免造成匿名檢舉滿天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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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平均地權條例打炒房將滿周年 新北接41案檢舉開罰卻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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