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辦演唱會卡在前市長柯文哲市府使照註記,要符合建築技術規則127條,觀眾席應位於地面下7公尺以內,但大巨蛋地面下挖10.5公尺,不符合第127條規定,台北市議長戴錫欽昨邀政黨協商,盼能解套,但藍綠白未達成共識。戴錫欽今曝未形成共識的4點內容,並表示大巨蛋協商不應成政治口水,真心支持辦演唱會就應就事論事。
昨天政黨協商的4點內容,一、台北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請市府再次行文內政部函示確認。若不適用則需符合臺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之規範;二、市府相關單位應朝向依內政部函示並確保各項活動安全無虞方向努力,使大巨蛋發揮最大經濟效益。
第三、大巨蛋如能舉辦演唱會等非體育活動,市府應積極要求遠雄公司提高營收分潤比例及認養松菸古蹟維護;四、市府應嚴格把關大巨蛋營運績效評分配比,以確保後續營運能杜絕人謀不臧弊端且符合各界期待。
戴錫欽說,這4點議會政黨協商未形成共識的內容,討論到最後,其實大家對文字都同意,但民進黨代表最後只說,第一點內容市府應可自行處理,也以此理由否決協商共識成立。但實際上,第一點要求再行文內政部確認建築技術規則127條適用與否的,也是民進黨團提出的。至於為何自己提出的建議,又作為否決共識的理由,就由大家「自行解讀」。
他也說,政治不難,就事論事,說事實就好。若真心支持大巨蛋早日正常營運,迎來各項賽事和一流精彩演出,誠心建議,摒除政治口水,少點算計,多做有助解決問題的實事。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則在臉書批評市長蔣萬安,她表示,大巨蛋能否辦演唱會是安全問題,給市民一顆安全的蛋,蔣萬安甩鍋議會,只出一張嘴喊喊的市長有何作用?
她說,議會不是蔣萬安的附庸,而且議會的協商是為了凝聚各政黨的共識,但大巨蛋能否辦演唱會從頭到尾都是安全問題,而非共識問題。就是因為柯文哲當年為了放水讓大巨蛋復工,才在大巨蛋的建造上註記,蔣萬安接任後再核發大巨蛋的使用執照,也把註記繼續註記在使用執照上,蔣萬安應該想辦法告訴大家大巨蛋如何能安全辦理演唱會,而不是把問題甩鍋議會。
簡舒培表示,副市長李四川跟局處開會討論,以及市長宣告議會要政黨協商解決大巨蛋問題,但大巨蛋解套是議員職權嗎?議會的職責是監督市政府吧,而身為市長的蔣萬安,在這件事情上只有「喊喊」的戲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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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北大巨蛋辦演唱會協商卡關 北市議長曝協商4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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