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侯友宜為實現青年在新北安居樂業,前年1月成立青年局,今年編列1.5億元預算,期加強青年競爭力。不過新北審計處查核發現,受青年局補助單位成果報告未說明成果,無法審查是否達成預期效益。另5處青創基地僅兩處收取租金,要求青年局改善;青年局回應補助案未來持續滾動式檢討、租金已訂定新北青創基地使用管理要點。
新北青年局目前編制42人,過去兩年經常舉辦各式研討會,設置多處青創空間,期加強青年競爭力。前年補助青年個人、團體及學校辦理多元文化、國際事務等活動120案,補助金額412萬餘元,新北審計處查核發現,受補助對象提交成果報告書未說明執行成果,無法審查是否依計畫執行及是否達成預期效益。
新北至去年共設置5處青創基地,總設置經費1億674萬餘元,又2021及2022年度分別有62組及155組團隊申請進駐青創基地,但僅兩處收取租金,且無所轄基地使用規定,審計處認為不利制度化管理,要求改善。
新北青年局對此表示,轄下共設置8處青創基地,包含新北創力坊、三重社會創新基地等,每年輔導約160組青創團隊。各基地使用規範及收費已訂定新北青創基地使用管理要點,依各基地培育方向及設定面向綜合考量,採收取租金、免收或減收租金等,藉因地制宜支持青年創業。
另補助青年對象包括學生辦理社團活動等,希望提供機會支持青年透過成果發表、國際交流、志願服務等活動累積經驗及培育相關能力。補助案均要求受補助團體提供執行成果報告,也不定期實地查核確保計畫執行,未來會持續滾動式檢討並精進相關補助規劃,以達兼具鼓勵青年發展、經費運用合理性。
依「新北市政府協助青年綜合發展補助要點」實施辦法,要求受補助對象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檢附請款書、成果報告書、收支明細表等書面資料辦理核銷否則不予核銷。且12月辦理活動需12月完成核銷。
一名老師對此表示,學校辦理活動或比賽等,從準備到完成實際前後可能要3個月,且一個學校通常有很多例行性活動在持續進行,青年局要求一個月內完成請款書、成果報告書、收支明細表,還須檢附活動照片等相關資料,時間只一個月過於緊迫,認為至少3個月時間緩衝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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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北青年局年預算1.5億 場地不收錢、補助不確實遭審計檢討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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