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龍崎區連日有民眾投訴,歸仁分局員警最近常躲在暗處,等民眾騎機車經過、突然現身酒測或取締未戴安全帽」,民眾質疑警方「為了拚績效」、「不教而殺」非常不該。市議員陳皇宇說,他個人過去1個月就接到10多個不同的龍崎人投訴,罵聲四起、顯然民怨相當嚴重。
「怎麼不抓飆車的死囝仔了?專找我們老人家麻煩!」龍崎土崎裏居民怒批警方。裏民說,通緝犯飆車族不好抓、就來抓老人家,他爸爸年紀大走路膝蓋會痛,想說只是騎一下到鄰居家聊天、就沒帶安全帽,結果就在巷口被抓。王姓男子說「他爸爸因為騎得很慢、反而被攔下來酒測,太離譜了」。裏長林宏忠表示,前陣子真的太頻繁,他反映以後這幾天「有比較少了」。
員警透露,取締酒駕酒測值達0.25mg/l即達公共危險移送要件,機車移送一件一人嘉獎一次,汽車一件一人嘉獎二次。若是在巡邏勤務中查獲另外給綫上查獲刑案嘉獎一次,「的確遠比抓通緝犯容易」。
他說,雖然取締酒駕「有些長官鼓勵這樣做,拿嘉獎確實比較容易」,像他們分局長「每周開會列出績效統計表、檢討取締酒駕績效」、但並非所有的主管、基層員警都會這樣,管區如果沒有事先宣導,很容易引發民怨。
台南市警察局表示,目前沒有取締酒駕專案勤務,警局也沒有額外績效評比、獎懲,壓力。可能是個別分局有檢討執行情形、引發部分基層壓力。若行車沒有明顯異常、違規,員警不可「隨機酒測」。
律師黃朝貴表示,警方規畫性取締酒駕都要有明顯告示,一般巡邏員警,除非有確認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則,或有蛇行等明顯酒駕嫌疑,才可以以攔下酒測,否則即使酒測值超標、公共危險移送,到了法院也很可能會因為程序不合法而被法官打槍。另外沒帶安全帽,理當先勸導,但目前沒帶安全帽並沒有列入警察可先勸導項目,直接開單並無爭議。
陳皇宇說,管區員警這種做法只會讓大家敬而遠之,基層人民保母應該和在地父老打成一片,才能在發生緊急或重大事故時得到地方權力配合。
凡事「公事公辦、這麼積極」,就算猛抓酒駕、沒帶安全帽合法、合理,卻不合情,對地方治安也不會有什麼正面幫助。
他建議因地制宜:如果真的要改變多年來的做法,要先加強宣導,找裏長、區長溝通,鄉下地方要多放送、多溝通,而不是我是大人最大、新官上任三把火。鄉下人不太懂得自己應有的權益,員警較少遇到「刁民」,也應該多一點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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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南偏鄉警所埋伏抓違規惹民怨 市議員1個月10多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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