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率全國之先通過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卻躺在行政院逾一年半,2月終獲核定,因其中3項條文與中央牴觸未核定,市府得重送議會審議三讀通過,本周一再度函報中央。相較去年6月底通過議會三讀的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不到一年時間,據悉5月10日已獲中央核定,賴政府能否於地方制度法規定1個月內核定北市自治條例,不得而知。
「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2022年3月8日市政會議通過,6月22日市議會三讀通過,市府7月5日函報行政院,歷經500多天,行政院今年2月7日終於函復,但部分條文不予核定,其餘則准予核定。
礙於市議會2014年函文,「本會三讀通過之自治條例,市府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經中央擅自更改核定者,市府仍應再送議會審議;未經議會三讀通過,不得公布施行」,市府2月無法直接公告施行該自治條例,因此以最小變動原則,刪除中央不予核定3項條文,以及因應環境部、經濟部能源署等中央機關改制,配合修正機關名稱。
一、第10條有關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及一定規模開發行為應進行溫室氣體增量抵換及其相關罰則;二、第13條部分條文授權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標準及碳交易與抵換辦法部分及其相關罰則;三、第39條部分條文有關一定規模以上上市上櫃公司公開揭露氣候相關資訊與定期更新規定及其相關罰則;因牴觸中央法令未獲核定,新案均刪除。
另外,第16條原定北市府所屬機關學校既有公務機車除警用機車及報經市政府核准者外,應於2023年前全面汰換成電動或其他新興能源機車,因行政院今年才核定該自治條例,新案修正施行期限為2024年。
環保局表示,修正草案4月2日市政會議通過,隔天函報議會審議,市議會5月15日三讀通過,法務局6月3日函報行政院。法務局說明,行政院核定完成會回函台北市政府,由法務局辦理公布作業。
環保局長徐世勲直言,「照道理,應該不會有問題」,待中央核定後公布,公布6個月後,最快明年初施行,違者將依情節開罰。
徐世勲說,該自治條例共54條條文、24項子法;當中15項子法須送台北市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審議,除「各階段低碳交通區範圍及實施日期公告」配合北市電動運具發展,預計2030年3月提會審議,其餘14項子法今天推動會就會全部審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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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市淨零自治條例躺500多天 再送行政院盼1個月內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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