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化局推動「文化就在巷子裡」只要經過甄選的團體,便能在公有場館演出,然而,北市議員認為計畫篩選嚴苛,地方型表演團體很難去申請,建議促成媒合平台,讓團體也有空間演出。文化推廣處表示,只要符合3項要件,不管是在地或多元的團體都能前來申請。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說,「文化就在巷子裡」列活動,規畫出多元表演節目並帶將藝術帶進社區,近距離與市民接觸,不過,演出團體甄選標準,需要滿足專業證照或是公司行號、展演團體登記之外,還需檢附半年度納稅證明與6個月內的信用證明,但有些團體只是公益演出不對外收費,難有證明。
她舉例,提案若有人聲部分,則需搭配聲樂家、歌手或藝人,同時也有要求展演團體搭配專業演出水準的燈光、音響、服裝等,這樣讓社區型業餘表演團體、非專業團體無法申請。
鍾沛君建議,活動應該是以促進基層文化交流,滿足業餘表演團體表演的需求,文化局可以搭建平台,只要有空閒的場地且維持場地整潔等費用,就能夠讓團體租借。
在地型的「群英樂團」團長,也是群英裏長的石忠勝說,樂團從主持、樂手到總監等都不乏以前的金鐘、金馬等高手,只是現在年紀大了,半退休性質從事公益演出,還是希望能將樂聲歡樂帶給更多民眾。
文化推廣處表示,只要符合各縣市文化局核發的演藝團體登記證、公司行號,或國內登記立案的表演藝術專業相關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都歡迎各界申請,以往也有屬於在地的藝文團體提出申請,都能豐富節目多元性。
文化推廣處說,「文化就在巷子裡」自民國86年辦理至今,每年平均吸引超過3萬人次參與,藉此引起市民欣賞表演藝術的興趣和素養,同時每年在團體演出時,也會由專家學者評鑑,讓節目精進,提升水準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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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演出門檻高議員替在地團體請命 推廣處:符合3要件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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