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富服裝公司(NET)以基隆市政府為被告,訴請法院裁判東岸商場2至4樓所有權。市府反訴NET佔用商場,要求返還。基隆地方法院4月17日第1次開庭審理,雙方律師針對所有權歸屬、2至4是否為獨立空間、NET是否獨立出資等爭點陳述意見後結束,今天上午9點半開第2次言辭辯論庭。
基隆前市長林右昌任內用OT案(營運、移轉)依促參法招商,2016年起負責營運東岸立體停車場5年。當時建物為地上1層、地下4層。1樓的頂樓為廣場,在地人多稱為東岸廣場。大日得標後負責經營地下停車場,後來引進NET經營1樓空間,後來又增建2至4樓。
契約快屆滿時,大日依契約優先續約,從2021年起營運3年。基市府去年底重新招商時,微風集團出線。NET主張獨自出資興建2至4建物,擁有產權,質疑市府今年2月1日凌晨強行點交2至4樓資產違法,訴請基隆地院確認所有權。
東岸商場產權和經營權引發基市府、NET和大日公司間多件官司。NET提起所有權確認官司,法院4月17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基市府提出反訴,要求大日返還建物,大日也指具利害關係,用參加人身分委由律師出庭。各方陳述意見後,今天再次開庭。
NET也控告大日「口頭承諾」,把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移轉市府侵權,提告求償。基隆地院4月30日開庭時,對NET因建物所有權喪失向大日問責,感到「百思不得其解」。NET委任律師當庭聲請停止訴訟程序,審判長諭知中止訴訟,待NET與基市府的訴訟有了結果再審。
大日訴請基市府給付興建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基隆地院5月23日開庭。大日主張市府委託大日增建商場,後來由NET負責興建,但大日以租金折抵方式出資約9000萬元,並訴請市府給付部分款款。市府否認有委任興建契約,並指大日口頭承諾負擔興建費用,並在OT營運契約期滿,無償將建物移轉給市府。
大日律師當天也聲請暫停訴訟,待NET與市府的官司宣判後再行審理,但市府律師不同意。審判長認為2起案件沒有必然的關係駁回,本案辯論終結,6月21日宣判。
大日公司另提出與被告基隆市政府間確認優先訂約權等事件,基隆地方法院排定11日上午10點第9法庭行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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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東岸商場是誰的?NET對上基市府 今再開言辭辯論庭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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