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何時能辦演唱會,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日前坦言,大巨蛋使用執照註記第29點「死結」綁死,至今無解。北市議長戴錫欽將出手,將於6月中下旬臨時會期間,邀集各黨、無黨議員等協商,找出大巨蛋能辦演唱會的解禁方向。
戴錫欽說,他會先詢問各黨團想法,針對大巨蛋使照註記、舉辦演唱會等非體育賽事,由議會討論出大家的共識,並提出共同立場、或有附帶決議,讓市府參考,若議會大家認同大巨蛋可以辦演唱會,並討論出符合現行法規下,也符合安全、能順利舉辦、歌迷也能安心進到大巨蛋享受非常棒演唱會的方向。
戴錫欽表示,據他了解目前大家應都同意大巨蛋能辦演唱會,應該沒有人反對,但不同黨派議員質疑的,應是市府立場前後反覆及安全與否。只要議員大家都有共識,大巨蛋是能辦演唱會的,接下來就是討論如何讓大巨蛋安全無虞、又能符合現有相關法規下,來辦演唱會,希望透過由議會討論出共識,在此共識下,大家覺得大巨蛋演唱會經濟必須要起來,討論出一個方向。
至於開會時間,預計排定在臨時會6月17至26日期間,邀各黨、無黨等議員大家來開會,或是在議會教育委員會,若有議員提出通過,送到大會同意、尋求共識,就是朝大巨蛋能辦演唱會解禁的方向處理。
據了解,大巨蛋能否解套辦演唱會,也有人提出,是否直接將使照第29點註記,以「變更」使照或「簽報撤銷」核定後拿掉。因前市長柯文哲任內,都發局前局長林洲民有發公文給遠雄,認定大巨蛋演唱會與體育賽事比例為6比4;但蔣任內大巨蛋是以體育賽事為主,只要回到內政部106年函釋大巨蛋為體育場館,無適用建築技術規則127條,就可將當年的使照註記拿掉。
不過也有人認為,使照直接拿掉註記,恐會讓當年發照的公務員,會更加為難。
府內人士表示,之所以大巨蛋綁死無法辦演唱會,是因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後轉為在使用執照上註記,但原本民國106年內政部發文就有提到,大巨蛋屬體育場館,不受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規定,演唱會只要符合台北市的大型群聚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就可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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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獨/議長出手!大巨蛋演唱會死結 6月將邀各黨尋解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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