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光電場環評標準遲未出爐,被評為高敏感地區的高雄馬頭山如今又有光電場擬進駐,包括環保團體、在地居民均齊集反對,環團指,此地早經環評證實不適宜開發,環境部、經濟部不能因光電場環評標準還未底定,而忽視環評事實,另出面聲援的政大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教授也指,此案至少違反國土計畫法第6條多達4款的基本原則,政府應該三思。
新科環境部長彭啟明表示,目前研議修正太陽光電的環評認定標準,除位於重要濕地者應辦理環評外,擬再增加位於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等敏感區位,預計6月底前預告、12月底前公布草案。但聲援馬頭山的環團憂心,光電場環評認定標準草案至年底才公告,時間差恐讓光電業者磨刀霍霍揮向馬頭山,政府不能等閒視之。
高市野鳥學會總幹事林昆海說,來到馬頭山現地感到很悲哀,此案已經過第3次開發,歷經陳菊、韓國瑜、陳其邁三任高雄市長,國、民兩黨都學不到教訓,明明是高度敏感區,為何還要開發,此地經環評證實,不適合開發,不能為了能源轉型,霸凌生物多樣性,霸凌在地民眾生活。
林表示,2017年政府推太陽能示範計畫,擬在嘉義鹽灘地做300甲光電板,所幸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證實為高敏感區才擋下,但這樣的教訓竟在2024年重複發生,「在不對的地方做光電場,大家應該站起來反對」,也盼光電業者不要一錯再錯,打著淨零的大旗破壞環境。
林昆海說,馬頭山不管從地質或生態來講,都是高敏感地區,相關單位審查時,應該以嚴格的標準來看待興建光電場對社會的衝擊,對社區民眾的生活影響,保育單位針對保護此地的生物多樣性,也應該加強作為,包括成立國家自然公園也好,或透過裏山的方式,讓這塊土地能夠展較永續的裏山生活方式,而非大規模破壞地景。不能因為發展綠能,不考慮相關社會環境成本,一再重蹈覆轍,浪費社會資源,籲政府把馬頭山公告為高敏感地區,不准任何開發。
政大教授徐世榮表示,從國土計畫法角度,馬頭山擬建光電設施已違反國土計畫法第6條11款中的第1、第2、第10及第11等至少4款基原則,包括牴觸國際生物多樣性公約、尊重自然條件,不顧防災,未尊重民眾參與權及保育原則等。盼請政府在沒有完善溝通之下,不能放行此案。
高市經發局表示,此案去年5月收到業者申請文件,會同相關局處審查,並未核發同意函。市府會嚴守生態保育、地質安全的立場,依法嚴格把關。
經發局指出,市府會要求業者充分揭露資訊與相關規劃,並持續與周邊民眾完整溝通、召開說明會。如經溝通後仍未獲當地民眾支持,並考量相關法規、維護當地民眾居住品質之公益性,經發局不會核發本案直轄市主管機關同意函。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馬頭山擬建光電場案 環團向環境部喊話:不要一錯再錯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107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