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議會進行縣府局處單位工作檢討,議員質詢警局去年度配合縣府財政預算,交通違規預算編列1億2千萬元,歲收入達1億9千萬元,超收7千萬元,公庫賺飽飽不僅讓基層備感績效壓力,抓取締抓進社區部落內,民眾反感。警局表示,絕無抓違規執法過當。
局長梁東山表示,員警執行警察職權行使法,目的是保護民眾安全,不會因有預算目標給予基層壓力及出現擾民的情事,若執法有過,會進行檢討改進。交通隊長劉正達強調,交通執法不會以歲收做為考量,民眾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被取締開單。
縣議會今天進行教育、社會、衛生及警察單位工作檢討,多位議員針對交通違規預算編列達1億2千萬元質詢警察局,質疑這預算編列的金額,已造成基層績效壓力,抓到民眾反感。
議員古志成說,今年交通違規預算編列和去年一樣,從1月至今警方已取締4千7百餘萬元,尚未達到1億2千萬元的一半,因此,他發現近來基層似乎有被要求積極取締違規,罰單掛帥,百姓跟著倒楣,台東人口才21萬人,等同每人要負擔6至7千元的罰金,很不合理,也不合情。
議員楊清順表示,他這幾天就親眼看見巡邏車攔查1名騎車未戴安全帽的長者,卻一路在部落裡追車,若長者為通緝犯或重大要犯因而追車他沒話說,但長者是從田裡工作返家就被追車,實在沒有必要,可以側錄再逕至舉發,最後攔查目的就是酒測,但結果沒酒駕,部落追車意外發生誰負責。
議員陳宏宗說,最近民眾都有反映警方取締交通違規很勤勞,罰單開很大,不能因為要衝業績達到年度預算配額,拼命抓到百姓反感,尤其鄉下地方生活已經苦哈哈,還要再被抓繳罰金。
縣警局會計室表示,縣府年度編列預算的經費來源,都有核定交通違規裁罰金額,每年警局所分配的預算金額不同,去年及今年為1億2千萬元,但因交通違規裁罰有不確定因素,所以有可能超過,也有可能短收,依實際裁罰金額收入來繳交縣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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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狂抓違規?公庫多進帳7千萬元 台東縣議員批警抓到家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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