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現有389處營利型電動機車換電站,由北市產發局依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設置規範管理業者,但議員發現業者頻頻出現缺失,市府也只能勸導,無法可罰,已接連發現滅火器檢查紀錄疑似造假、性能檢查逾期3年,甚至現場未設滅火器。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表示,6月將召集學者專家討論,研議是否訂定自治條例。
議員鍾佩玲爆料充換電站的亂象,發現一家充電站的滅火器自我檢查表,2月28日去看只有1次自主檢查紀錄,但不到2周後去拍,竟1至3月的紀錄都有了,是不是造假?而且3月的檢查是註明「NG」有問題,但4月17日才去更換。另外還有一家業者的滅火器,超過3年沒有性能檢查。
鍾佩玲還說,甚至還發現一家充換電站,沒有設置滅火器,一旦發生火警,不堪設想,日前高雄市就發生一家加油站旁的換電站發生火警,最後是靠加油站員工持滅火器,才未釀災。她說,業者滅火器的缺失,北市產發局也只能勸導改善。
議員陳宥丞指出,除了加油站旁的電動車充換電站,還有設置在民宅、公寓大廈的營利型充換電站,安全管理的主責機關是產發局,如何規範業者,也是沒有任何法律強制手段。至於「非營利型」的充換電站,他從產發局問到核發使照的建管處,再到檢驗消防設備的消防局,都沒有相關單位負責安全檢視。
議員黃瀞瑩指出,2020年內湖一處囤放電池的貨櫃屋發生火警,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但4年過去了,產發局依舊沒辦法掌握這類儲能貨櫃屋的確切數量、地點、擁有者,讓台北市內的鋰電池處於無法可管、無人可理的尷尬狀態。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表示,儲能系統燃燒時,電池內部仍會有電化學反應,消防員只能等反應完畢、溫度下降、再進行後續處理,因此,救災原則就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射水降溫。至於儲能貨櫃燃燒時,櫃內氧氣會消耗殆盡,但如果貿然開門,反而讓大量新鮮空氣進入,產生閃燃或爆燃,火勢突然衝出,容易導致消防員受傷。
陳俊安直言,雖然北市依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規範業者,但上個月和消防局討論後,認為仍可再精進,6月會邀請學者專家依現有規範討論,是否需要增修,若討論後認為需要與時俱進,朝法治化走,就會研議訂定自治條例。 至於若充換電站有重大違失,若是用電場所,可最重可廢止用電。
產發局表示,營利型電動機車換電站,業者每年應定期檢視消防滅火器之效期,如屬用電場所需提交電力設備定期檢測紀錄總表至產發局,確保充換電站電力設備及線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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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電動車換電站滅火器缺失 議員曝北市府只有這招「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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