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法制局今年修正「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聘任律師原則及費用標準」,市府各機關聘用民事律師為一審5萬、二審6萬、三審5萬,行政訴訟為5萬,議員提疑認為不符市場行情,恐導致律師接案機率低、訴訟無人處理,影響行政效能;連律師出生的議長康裕成也說「這是20多年前的收費標準」,市長陳其邁承諾改進。
高雄市法制局今年修改「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聘用律師原則及費用規定」,其中民事一審為5萬、二審6萬、三審5萬,刑事訴訟三審皆為5萬,行政訴訟則為5萬,與2011年訂定版本費用幾乎相同;議員蔡金晏認為金額太低,對高雄市執業律師誘因不高,「律師幹嘛賺這些小錢」,律師公會也不太可能承接市府法律案件。
蔡金晏表示,律師普遍不願接市府司法案件,恐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導致訴訟勝訴率下降,此外在第一線面對市民的公務員常面對訴訟問題,許多地方建設礙於法規問題,例如需取得民眾同意書等,常導致民眾對政府提告,這是有強大的法律團隊才能讓公務人員放心,不影響後續行政效能。
「台北市府律師收費比照律師公會,其他六都都沒有制定費用!」蔡金晏認為,律師公會收費是以每次開庭為一單位,而非每審為單位,建議市府應回歸市場常態收費,否則若面臨大財團的強大法律攻防,市府恐無法負荷;市長陳其邁表示,會檢討其費用機制,增加其收費的彈性。高雄市議長康裕成也說「這收費是我20多年前,還未當議員時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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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市府聘律師費用「維持20年前行情」 議員憂沒人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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