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警局統計去年交通罰單共10萬件,其中540人申訴僅12件成功,上午有議員質詢批交通罰款數字偏高嚇人,讓人瞠目結舌,全市26萬多人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收到紅單,他以有轎車駕駛人未與行人保持安全距離被罰,打行政官司勝訴為例,要求警方對交通違規案依行政程序法,應就當事人不利及有利部分一併注意;警察局長沈炳信說,交通執法以安全為目的,不是為處罰求績效。
議員孫貫志要求前交通隊長、現任公關科長簡政哲,與交通隊業務組長陳明桐列席備詢說,嘉市26萬多人口,扣除未滿18歲及停車未繳費者,約20萬人,去年交通違規罰單高達10萬件,平均每2人有1人收到紅單,偏高罰單數字嚇人,但去年高強度執法及處罰,卻未減少行人事故,交通罰單偏高,累積民怨深。
孫貫志說,有轎車駕駛開車穿越市區行人道因未與行人保持3公尺距離,遭警方開罰3600元,駕駛不服與監理所打行政官司,最後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委託測量結果,安全距離4公尺撤銷處分,他批警方未依行政程序法就違規當事人有利及不利部分一併注意,質疑警方交通罰款是為達到公庫收入績效目標。
陳明桐說,他在外縣市開車也收到交通紅單,收單內心會不舒服,去年540件交通申訴案,有7件科技執法,5件一般執法,申訴成功只有1%,針對交通違規灰色地帶,會站在民眾立場通盤考量,開單無業績考量;主計處長阮鼎元說,警方交通罰款收入並未列入績效。沈炳信表示,警方對道安條例執法目的在安全及教育,警方不會為了績效收入開罰,交通安全才是目的不是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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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嘉市去年平均2人就有1人收交通紅單 議員批警為績效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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