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湖美夜市每周三、五、六營運吸引大批人潮,也帶來交通問題,周邊停車問題浮現,夜市停車場不敷使用,汽機車停到人行道造成住戶困擾,民營臨時停車場每次收費100元,不少民眾嫌貴,希望市府加快腳步,解決周邊停車問題。市府表示,已規畫停車場、停車格。議員認為民眾、業者、市府3方配合努力解決停車問題。
「嘉義市湖美商展嘉義夜市」設在湖美八路、湖美七路、健康二路及健康三路街墎內,基地面積約1886坪,可設200攤位;營業時間為每周三、五、六下午4點開始至凌晨1點。去年底市府核准設立後,於今年2月正式開幕,營業日期間人潮絡繹不絕。
熱絡的夜市經濟卻也帶來交通問題,尤其是停車位一位難求,湖美夜市管委會向市府申請舊址作為停車場,可停上百輛汽車,每次收費80元,但仍是無法因應來客潮,有民眾看到商機近來在夜市周邊空地開闢停車場,收費每次100元,通常機車不收費,但也有每次收30元。計次收費,有人嫌貴有人認為合理,見仁見智。
湖美夜市管委會主委吳承勳表示,夜市、停車場都有向市府合法申請,至於周邊私人停車場非管委會範疇,但是能夠提供更多停車空間,管委會樂見其成。
嘉義市政府交通處表示,湖子內地區規畫12處停車場,有9場已營運,3場整地中,當中接近湖美夜市的「廣停3停車場」也在列,待整地完成,即可辦理停車場標租,預計今年第4季可委外營運。
另交通處檢討湖子內地區道路幾何條件及車流量等因素,擇合宜道路規畫路邊汽車停車格,以提供停車及整理停車秩序,已陸續完工開放停車。
交通處表示,依據停車場法規定,民營停車場需先向市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經相關單位審查通過、核發停車場登記證後方可營運,另費率依停車場法係由業者擬定,報市府備查。若有發現非法停車場,民眾舉報,經市府查核確屬無證營運,將針對負責人開罰,並限期改善。
市議員鄭光宏表示,停車問題要3方面共同努力,民眾不要違停,如果願意多走幾步路不會都沒有停車位,夜市業者要尋求周邊是否有其他空間可開闢停車場,市府在周邊開闢停車場的進度也要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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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湖美夜市停車位難求 民營每次收費100元…嘉市民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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