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將赴議會專案報告大巨蛋、北士科、京華城、台智光等4案。其中台智光案,台智光態度強硬,函文市府應按照合約規定給專案費率2100元,而非依母約,僅願支付1761元。若未給付全額,將按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5%方式計算遲延利息。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上午受訪表示,決不接受台智光說法。
北市府4月8日發函台智光終止子約,主張3M傳輸費率,僅願支付1761元,5月2日邀台智光協商,但台智光未派員出席,卻函文北市府,應按照合約規定給專案費率2100元,若未給付全額,將按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5%方式計算遲延利息。
蔣萬安上午赴議會專案報告大巨蛋、北士科、京華城、台智光等4案。針對台智光案,蔣萬安說,市府捍衛市民權益的立場非常堅定,絕不動搖,也絕不接受台智光說法。
媒體追問台智光會不會太囂張?蔣萬安說,市府接下來會一切依合約相關規定,且4月8日已終止合約,這立場不會動搖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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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智光要求按民法算遲延利息 蔣萬安:決不接受這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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