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吳鳳南路附近巷弄的倉庫屋頂私設太陽能光電板,日前疑似過熱引發火警,衍生的公安問題連日來成為議員質詢的焦點。有議員質疑未申請私設的太陽能板,法規未納管有漏洞,也有議員要求提升搶救光電設備火災的效能。市府表示,私設太陽能板回歸建築法、消防法處理,也有加強救災演練。
議員陳家平前天質詢說,民眾私自裝設太陽能板未依法申請,目前無法規管理,潛在危險,為避免私裝而發生火警,環保局應速訂法規納管。
昨天消防局在議會定期會工作報告,議員鄭光宏質詢指出,2016年台北市自來水園區就曾發生疑似光電設備自燃公安案件、2年前台南新市區也發生農民除草不慎引發火苗致光電設備起火,近來許多市民自行購買材料組裝發電設備,市府應該全面清查民宅私設再生能源設備的數量納管,遇火災時才能第一時間調整救災策略方式。
環保局表示,截至3月底嘉市太陽光電共設置685案,設置容量4萬4080瓩,每年會查找未經設備認定的案場來查核,私設太陽能板屬建物附設施,回歸建築法、消防法,由相關主管機關處理。
消防局指出,2020年起定期依循消防署的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辦理搶救演練,且也根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及查核管理系統的相關供公眾場所83處,都已製作搶救計畫、搶救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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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倉庫私裝太陽能板 大火燒出公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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