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說,台電興達港發電廠花7億元找外包廠商處理廢水,卻因一直無法驗收合格,台電持續包庇,不僅未解約,還同意降低違約金,要求環境部與高市府聯合稽查。台電昨駁斥這是錯誤不實烏龍指控。高市環保局表示,昨已進廠進行廢水排放許可文件符合度、法令規範查核及放流水質採樣檢驗,確保該廠廢水處理設施正常操作,若查獲違反水汙法規定,依法辦理。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舉行「興達發電廠偷排廢水、台電高層竟遮掩3年」記者會,黃國昌說,興達電廠透過限制性招標,委託「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處理電廠廢汙水,價格高達7億多元。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說,根據興達電廠「FGD廢水處理討論會議」,鴻超從2021年9月15日開始執行FGD廢水處理工作,到2022年3月24日,日處理水量只有13天符合合約,內部建議應解約,台電卻護航。
台電表示,記者會所指得標廠商履約能力不合格,是指得標廠商在處理排煙脫硫設備(FGD)廢水「量」無法達成規範,「質」方面符合排放標準。目前因得標廠商未完成設備改善,在FGD廢水「量」的處理無法達成契約規範,台電已針對廠商罰款,並要求改善,絕無記者會所指控的偷排廢水。
高市環保局表示,興達電廠在2019年違反水汙法裁罰3件,其中1件未依規定按次紀錄汙泥量、另2件為放流水質硼超標,共裁處487萬8000元。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興達電廠遭控偷排廢水 台電駁斥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105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