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路邊停車費欠繳金額累計至今突破2億元,市議員李天生說,市府無力催討,越欠越多,他指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有漏洞,欠停車費停在公有車場雖可拖吊,但車主只要繳其中1張罰單就可領車,車主根本不怕。交通局長葉昭甫說,交通局已送修正案到議會,盼議會支持繳清欠款才能領車。
市議員李天生指出,中市路邊停車費欠繳金額累計突破2億元,依台中審計處報告,台中市路邊停車費欠繳費用,2017年以前累積到1億4172萬餘元,2023年已突破2億元。
交通局統計,近5年內,積欠停車費及工本費前5大車主,最高達11萬9035元、11萬685元、9萬9509元、8萬8015元、8萬5860元,均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
李天生說,很多機車停在機車收費停車格,車前車後貼了數10張停車繳費單,可見欠款不繳。葉昭甫解釋,也有能採「線上繳費」,繳了沒拆。
李天生表示,不管汽車還是機車,長期不繳費就應拖吊,但交通局即即使拖吊,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只要繳其中1張就可領車,根本是法律漏洞,他要求修改停車場自治條例。
交通局停管處長盧佳佳說,這項自治條例已修正,市議會法規委員6月3日審議,明定車輛如積欠停車費,應繳清停車欠費,才能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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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積欠多筆停車費繳1張罰單就能領車 中市府:修法補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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