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陳姓地主投訴,竹北市公所未經同意,竟在自家私人土地上設置反光鏡,侵佔私人財產,施工當天也未告知就挖地裝設,離開前還留下一大堆瀝青未清理,幸好他及時發現清除,否則連日大雨流入水溝中,造成淹水後果不堪設想。竹北市公所昨天回原地現勘坦承疏失,並表示為釐清並保障民眾權益,將提出土地鑑界,若為私人土地,將復原並另覓他處設置。
陳姓地主指出,4月26日上午10時許,自稱是竹北市公所的外包商人員,在他家私人土地上裝設反光鏡,但事前都沒有任何通知,他上前詢問,對方表示自己只是外包商,僅依照市公所要求施工就離去。
陳姓地主表示,外包商挖地施工後留下一大堆瀝青未清理,害他要自行清掃,且市公所事前都未通知,幸好他及時發現清除瀝青,否則連日大雨流入水溝中,恐造成附近住家積、淹水。
陳不滿表示,事後他向竹北市公所詢問,並表示該處是私人土地,設置前應先告知,若不知道至少要先弄清楚產權,但未料對方竟嗆該處是既成道路,如果不服「那就來鑑界」,並還表示公所每天申請案量大,不可能一一告知地主,如果地主不知道,就是裏長未做好溝通確認,讓他無法接受,認為公所已侵佔民眾私人財產,竟還這種處理態度。
陳姓地主強調,他沒有反對在自家土地上設置反光鏡,只是希望事先告知,以及取得自家的同意,避免未來想利用自家土地,或是想將地外擴時,破壞到公所的財產,「公所使用前要取得我們的使用同意書,對地主來說才有保障」。
公所人員昨天再度現場實勘時,承認事前沒有做好產權確認動作,的確有疏失的地方,並表示將事後補上地主同意書。
竹北市公所表示,關於反光鏡設置問題,居民因用路安全需求,由裏長提出設置申請,並經裏長確認設置地點,竹北市公所評估該處為既有道路,故受理相關申請,於4月26日進行施作。後因住戶反應該處為私人用地,為釐清並保障民眾權益,將提出土地鑑界,若為私人土地,將復原並另覓他處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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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未經同意設反光鏡!地主控侵佔財產 竹北市公所認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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