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4月26日因涉案遭屏東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屏東縣府依地方制度法82條第2項規定指派吳志江代理鄉長,交接典禮訂本月30日下午1點半在新埤鄉公所辦理,由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期許在代理鄉長吳志江代理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今年3月遭檢方偵辦涉違反人員進用,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偵辦,屏東地院當時裁定30萬元交保,檢廉擴大偵辦,案情升高,上周檢方持搜索票搜索潘和源住處,潘和源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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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因案收押停職 縣府派代理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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