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遭公平會指「禁止最惠客戶政策」,而被重罰2,000萬元,成歷年來公平會對通路商罰鍰最高案例。業界認為,公平會這條紅線,恐怕畫錯重點了,應該更深入了解。
業內人士表示,公平會為保護弱勢供應商的立意雖美,但在市場自由競爭的前提下,採購量大者本就擁有較高議價權,因此,公平會的重點應放在:全聯合併大潤發後,是否藉此要求「更低的折扣」,才是適宜。
供應商指出,目前貨品若要在全聯上架,根據其物品的特性而有不同的方式,背後所要談的條件也大不相同,除了貨品的進價外,還有一般常見的上架費、建檔費、促銷費、特殊架位費等各式各樣的附加費用。
不過,公平會也要求,全聯在合併大潤發後,三年內對於供貨廠商不得收取上架費、新點贊助費等,因此全聯應該不至於向供應商收取更高的費用。
供應商認為,應該是供應商同業,誤以為全聯合併大潤發後就不能要求相對議價權,但這其實是跟市場現實不符合,那有可能採購量變大,反而折扣變少了。公平會把關鍵點放在「最惠客戶」這上面,但全聯現在許多貨品都是用寄賣的方式,這樣的方式其實更不利於供應商,銷售上恐更為弱勢,公平會應該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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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業界:全聯這一罰…公平會重點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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