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新港鄉近期興建養雞場遭當地居民多次抗議,有議員昨在議會臨時會提案應修正相關自治條例,縣府表示將研議。國民黨議員也說,當初提案養雞場密閉式離住家500公尺、開放式1千公尺以上,被綠營議員強制修成300和500公尺;對此,縣議會民進黨團反駁,當時是各黨協商的結果。
目前嘉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密閉式的場距離商店、住家要在300公尺、離學校要500公尺以上,非密閉式的距離為500公尺、1千公尺以上。農業處長許彰敏說,畜牧場與居民距離不夠等意見,會尋求產官學研意見研議討論,盡量在定期會將改善方案提出。
議員詹琬蓁指出,2016年畜牧場自治條例雖是議會通過,當初她與議員何子凡、黃嫈珺提案密閉式距離要在500公尺、1千公尺以上,但被民進黨議員強制修成300、500公尺,如今業者依條例設置,反被阻撓,要如何適從?提議應修法。議員賴瓊如、何子凡、黃嫈珺也認同要修改自治條例,
詹並在發言時用手機播放當時影音檔,顯示當時民進黨議員葉孟龍提案,獲同黨林緗亭、林秀琴等人複議。議員林秀琴回批,此一時彼一時,若百姓抗議反對就不要讓業者再花錢投資興建。議會民進黨團總召羅士洋說,當時修法通過是各黨協商結果,大家都接受才成案。
議員陳文忠則提臨時動議,表示各鄉鎮市民不願和雞場為鄰,要求縣府畫定畜牧專區。許彰敏說,地狹人稠,仍要仔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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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嘉縣新港申設雞場居民反彈大 議員提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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