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地上權爭議案,北市議員在議會財政委員會追問,根據合約在2027年要取得執照,如今仍荒煙蔓草,「市府會不會有相關懲處?」批產業局慢半拍。產業局表示,若違約,可處每天10萬元、最高3千萬元罰款,目前重新檢視相關文件和紀錄,政風也索取資料釐清爭議。
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日前質疑柯文哲,士北科的T17、T18地上權是圖利給新光人壽吳欣盈家族。隨後,議員林延鳳便於4月10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蔣市府將該案送檢調。林延鳳今天質詢進度,批評都已開完記者會,連郝龍斌都指出有問題,蔣萬安卻慢半拍才知道此事,「為何產業局沒有向市長報告?」
林延鳳說,當年柯文哲將該案拆分成T16、T17、T18發包,金仁寶得標的T16必須要交「投資計畫書評選」,T17、T18卻無需繳交相關投資計畫書。現在T16都已經動工,T17、T18還是荒土,質疑當時簽約載明2027年2月需要取得建物使照和開發,「到現在都還沒有開工,來得及嗎?市府會不會對此有相關懲處?」
議員簡舒培也說,市府應該在記者會之後就研議相關作為,結果在她詢問之下,卻是地政局和產業局互相踢皮球,「包含前期招標、訂底價蔣萬安都沒有搞清楚,該怎麼後續追查?」
產發局長陳俊安回應,根據合約,若未取得使照和開發,每天罰款10萬元、最高可罰3千萬元,並且限期改善,若屆期未完成就會終止契約。同時,檢視相關文件和會議記錄,政風單位也已索取相關資料,釐清爭議之外,若有不法情事,一定勿枉勿縱、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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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市科延宕議員質疑合約內能完工 產業局:最高罰3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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