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報的研究員均來自 NYU Violet Venture Club 與 Positive Venture DAO,指導教授爲 Dr. Xi Chen,Chen爲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 (NYU Stern) 終身教授,計算機系和大數據學院兼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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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可以理解爲基於區塊鏈的, 以智能合約爲運行原則的去中心化組織。DAO 的發展逐漸开始涵蓋各類社區和業務需求,而 Venture DAO 將 DAO和 VC 結合起來,也逐漸成爲大家進行早期項目投資的一種新型組織模式。與傳統 VC 相比, Venture DAO 有以下突出特點:
1. 更廣泛的人脈網絡
2. 更低的資金風險
3. 投資決策更民主
4. 運營更透明
5. 退出更靈活
同時,Venture DAO也有劣勢,表現在:
1. 法律稅收制度合規的風險。DAO 仍需要克服許多潛在的監管和法律挑战。
2. 缺乏大機構的背書以及早期項目的不確定性,使投資信用和投資範圍受限。現有的Venture DAO幾乎都只投資Web3項目,在需要更大資金規模的傳統金融領域尚無法挑战傳統VC的地位。
3. 智能合約的技術風險。目前 DAO 的生態系統還不夠完善,黑客攻擊的可能性是一個較大的風險。
總體來說,Venture DAO還是Web3生態中很早期的物種,但是已經有Metacartel, The LAO, Cult 等較爲成功的案例,未來可期。
CultDAO 是第一個 100%去中心化的風險投資 DAO,有以下特點:
• 雖然是匿名項目,但很多 Web3 項目的創始人愿意爲它背書。
• 項目由創始人啓動,但與 Token 歸屬、智能合約、 uniswap 流動性提供相關的密鑰已全部銷毀。每當 discord 裏有人問誰是項目負責人時,回答是“ No one and everyone”。
• 創始團隊無法修改 DAO 的既定規則。 DAO 的投資/收益將通過智能合約運行,而智能合約的所有權已被銷毀。很多偉大的公益事業 DAO 最後都不了了之,因爲這些 DAO 的運轉是以創始人的道德規範爲前提,但人性不可預測。
2.1. 募資
於 2022 年 1 月 30 日拿出 50%代幣在 unicrypt 預售,定價爲共 250 個 ETH,每個錢包只能購买 1 個 ETH。預售達到 125ETH 就能啓動項目,最終募集 178.4 個 ETH,剩余未銷售的 CULT 已全部銷毀。預售募集資金的 60%已添加到 uniswap 中提供流動性,並被 unicrypt 鎖死 264 年。此外,項目還將從代幣$CULT 的每筆二級市場交易中收取 0.4%
的稅進入國庫。
2.2. 運營
對於預售募集部分剩余的 40%資金,一部分作爲項目的啓動營銷費,一部分支付給开發團隊作爲研發、測試、審計的成本。對於未預售的 50%CULT,大部分進入 uniswap 中提供流動性,一部分贈予知名人士使其成爲“The Guardians”(守護者) ,總額的 10%給到無償工作的开發團隊(12 個月內线性歸屬) 。
2.3. 投資決策
在購买代幣$CULT 之後,只有把 $CULT 進行質押,獲得質押憑證 $dCULT 才能參與投票和提案。 dCULT 持有者有兩種身份:
• “The Guardians”(守護者) : dCULT 持有數量的前 50 名,有且僅有提案權。
• “The Many”: The Guardians 以外的 dCULT 持有者,也即 dCULT 持有數量 50名之後的地址, 有且僅有投票權。
若提案通過,則將由 DAO 國庫撥款 13 個 ETH 進行投資。當國庫每收集到價值 15.5ETH 的$CULT,且有已投票通過的提案,這些$CULT 中價值 2.5ETH 的 $CULT 就會被打入黑洞錢包銷毀,另外的價值 13 個 ETH 的$CULT 將被投資給提案通過的項目。
2.4. 退出
被投項目需要在發行代幣後,賣出預先約定的項目代幣並換爲 $CULT 歸還給 CultDAO。其中 50%的 $CULT 被打入黑洞錢包銷毀,另外 50% 的 $CULT 將作爲獎勵 分配給 $CULT 的質押者。
創始人( Mr O'Modulus ) 雖然匿名,但是已進行了 Solidproof 的 KYC 認證, 他是一種非常知名的加密貨幣的創始人。同時, Mr O'Modulus 也會邀請一些知名 Web3 項目的創始人擔任守護者(Guardian) ,目前對外公开的有:@TrustlessState (Bankless 創始人) 、 @dominicVEMP (vEmpire DDAO 的 CEO) 、@auryn_macmillan(GnosisDAO)、 @hackapreneur(Justin Wu)、 @only_rares(Ethereum Towers 的 CPO) 、 @deepcryptodive、 @META_DREAMER 、 @abv_avg_joe 等 10 來人,知名人士仍然持續邀請中。 Mr O'Modulus 會給這些知名人士發送一定份額的$CULT,以確保他們能在前 50 名 CULT 質押者中。同時, Mr O'Modulus 認爲知名人士不會出售 $CULT,因爲他們需要維護自己的聲譽。
dCULT 持有者自動成爲 Cult DAO 的成員。步驟是先买$CULT,然後通過質押$CULT來獲得 dCULT。持有 dCULT 後才有投票權或者提案權。
截止 2022 年紐約時間 8 月 1 日,國庫規模 536ETH,已投資金額 975ETH, $CULT 總市值約 5900 萬美元。
由經濟模型規定,單個提案固定投資價值 13 個 ETH 的 Cult 代幣,具體投資的法幣金額取決於當時的 ETH 價格。上一節【5.資金規模】中提到,已投總金額爲 975=13X75 個ETH,由於每個提案固定 13 個 ETH,也即總共投資了 75 個提案,總提案數 107 個,提案通過率約爲 70%。已投資 30 個項目,其中 DAO 有 7 個, NFT 和 Defi 項目各 2 個以
上,同時也有部分提案是在二級市場上購买現貨,有 BTC/DOGE/People 等。投資的項目有 PoolyNFT, Adrenaline Token, Crypto Natty, sonsofcrypto, peopleDAO 等。
前 50 名 CULT 質押者被定義爲 守護者(The Guardians) ,這些守護者可以向 DAO提交投資提案,但沒有投票權,前 50 名之外的 CULT 質押者都可以投票。因此,要向 DAO 提交投資提案,必須本人是守護者,或者找到至少一位守護代爲提案。
提案需要包括的內容如下:
1. 被投資方協議代幣的總供應量並且代幣不能有任何鑄幣功能,審計必須證明這一點。
2. 13 個 ETH 的單筆投資佔項目總供應量的百分比。
3. 完整的代幣經濟模型,以及 TGE 的具體時間。 ( TGE: Token Generation Event, 代幣
生成事件,可理解爲傳統 VC 投資中的退出)
4. 如果被投資方已有對代幣、智能合約的審計報告,必須提供。
5. 代幣退出分配計劃,釋放方案可以是每日、周、月分配, 但最長鎖定期不超 18 個月
通過募資的去中心化程度,我們把Venture DAO 的募資方式分爲去中心化募資與半去中心化募資。市面上大部分Venture DAO以半去中心化募資爲主。
去中心化募資以在公开市場發售代幣爲主要募資方式。代幣可以IDO、IEO(在交易所發行),也可以是可以公开交易的NFT,購买此代幣通常沒有門檻。比如CultDAO,Tiger VC DAO,AzerDAO。CultDAO從IDO和IEO的交易額中抽取0.4%的金額來充盈國庫;Tiger VC DAO 通過公开發售NFT募資;AzerDAO通過發行並要求Venture DAO成員質押$AZD(IDO中)到國庫中來募資。
半去中心化募資以在私有市場發售治理代幣爲主要募資方式,並且購买此代幣通常需要通過DAO內部審核。比如MetaCartel Venture DAO,Pleasr DAO, The LAO,GCR。MetaCartel要求出資人質押ETH或DAI到國庫,但是預出資人必須通過內部投票才能獲得出資資格;The Lao 通過售賣LAO Token(未上交易所)募資;GCR以類似傳統VC的方式募資,公开市場發售代幣只是爲了獎勵社區成員。
去中心化募資的優勢:
符合Web3去中心化理念,有利於敘事。
去中心化募資的Venture DAO能接受更多的出資人,所以每個人進入Venture DAO的資金門檻更低,資金風險更小。
Venture DAO公开發行代幣後資金流動性更好。
半去中心化募資的優勢:
因爲有資金門檻以及篩選制度,DAO內的成員普遍質量更高,可以爲被投項目提供更好的資源。
資金管理規模更大,因爲出資人更加高淨值。
合規保障更多,因爲模式更類似於傳統基金,他們更好採用法律主體,比如Delaware LLC架構。
1.2 投資決策
投資決策框架基本是:排隊 > 投票 > 緩衝 > 待處理 > 完成,每個DAO的決策流程都相似。
以Metacartel爲例:
排隊:投資提案提交並等待投票。提交的提案需要有充足的信息。
投票期(Voting Period):每個提案7天,每天最多可以提交5個方案。成員對提案進行票決,51%即說明提案通過。
緩衝期(Grace Period):提案的投票期截止,有7天時間的緩衝期。有成員不贊成投票結果可以在這時選擇怒退。
待處理:緩衝期結束後,提案進入待處理階段,可由任何一名成員進行處理,實現該提案的目標(例如,分配份額、接受貢獻)完成。
凡是處理完的提案會與其他所有呈最終狀態的提案一起記錄在 DAO 內(IPFS上)。
大部分Venture DAO的成員同時擁有提案權和投票權,小部分Venture DAO 只有代幣質押前幾十名的成員有提案權。有一些Venture DAO會設一個十人以內的小投委會,項目通過了大衆投票後需要再經過小投委會的同意才能通過,這樣可以更好的把關項目質量,但也冒着更中心化的風險。
提案和投票的時間,每個提案的平均投票比例:各個Venture DAO的在提案發布之後供成員參與投票的時間不等,投票期基本在5-14天內。各個Venture DAO對提案通過的標准設置大同小異,一般滿足20%參與度和贊同多於反對兩大條件之後即可通過提案。每個提案的平均投票比例也並未達到非常高的程度,鮮有超過50%的,多數都是30%左右,反映出成員的參與度與筆者的想象還是有一定的差距。對於初創的Venture DAO來說,提升成員的參與度是值得思考的問題,進一步利用DAO的去中心化優勢也是初創Venture DAO後來居上的機會。
1.3 退出
投資退出獲得回報的過程大部分以這三種形式呈現:
等待國庫資金增值(通過項目幣權解鎖或者股權增值退出),但是具體國庫允許的退出年限每個DAO不一樣。
用被投項目方的代幣/退出金額买自己的代幣,使自己的代幣升值。
投資盈利退出後空投自己的代幣給成員。
要中途退出DAO主要用兩種方式:
怒退(Rage quit):成員對investment不滿意可以隨退出,並且獲得他們還未被分配的資產。他們已經投資的項目將給他們保留權益。
把自己的股權轉讓給DAO內部其他成員。
總體來說,去中心化募資的Venture DAO退出時會更注重自有代幣升值,而半去中心化募資的Venture DAO的退出方式更像傳統基金,直接分紅。
爲了方便DAO去進行募資與治理,每個Venture DAO會創立一個代幣經濟模型。
大部分DAO所發行的代幣會同時發揮募資與治理的作用。如果此代幣只用於治理,說明這個Venture DAO的募資環節偏中心化,比如熟人圈內募資。如果Venture DAO想讓更多的有意愿的投資人加入到DAO的管理中的話,DAO會更傾向於發行兼顧募資與治理作用的代幣讓整個DAO組織更加地去中心化。
募資代幣也分爲IDO/IEO之後的代幣,和不上交易所的代幣。如果此代幣有IDO/IEO,往往意味着更加去中心化的募資,比如CultDAO, AzerDAO,Tyger Venture DAO。不上交易所的募資代幣對於購买者(出資人)一般有一定門檻要求,比如Metacartel,The LAO。GCR的代幣也上了交易所,但GCR官網明確說明IEO的代幣沒有實質價值,只用來內部治理與獎勵。
加入Venture DAO通常通過一下幾種方式:
購买公开或非公开代幣/NFT,進行質押。比如CultDAO要求購买CULT幣並質押到國庫中,Tiger VC DAO要求購买Tiger系列NFT並質押。
有些DAO在代幣質押後還需內部人員投票決定能否加入,比如MetaCartel。
代幣未公开發行的Venture DAO往往有更多的法律合規要求,如The LAO, MetaCartel均在美國特拉華州設置了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主體(Delaware LLC),且成員需要滿足SEC對合格投資者的要求。
半中心化募資的Venture DAO通常有着更完善的法律體系,而完全去中心化募資的Venture DAO一般沒有法律主體。
根據DAO主要成員所在位置的不同,DAO面臨的合規要求也不盡相同,相應的也會影響DAO的人數上限和加入門檻。
以The LAO和MetaCartel爲例,二者主要成員均在美國境內且爲法律上的美國公民/永居身份,因此注冊了Delaware LLC,而這也帶來了人數上的法律限制,上限爲99人。由於美國相關法律對公开發行的界定在99/100人的範圍,因此人數超過99人,他們的代幣就有可能被SEC認定爲公开發行的證券。但The LAO和MetaCartel在受到制約的同時也得到了更多法律保障。
像CultDAO這類去中心化程度更高的Venture DAO就沒有法律主體,因此不受這些條款限制。但是出資人的資金也沒有受到相應的法律保護,如果資金規模龐大也有可能受到SEC的處罰。
人力架構指的是Venture DAO內部成員的組成結構。成爲Venture DAO成員的前提有質押代幣或NFT、出資並籤署法律協議等方式。
第一種:質押量前x名有且(只)有提案權,其他人只有投票權。(代表: Cult DAO)
第二種:所有人都有提案權和投票權。
第三種:分爲出資人和出力人。出力人不用出資,但一定要有勞動力貢獻,沒有貢獻就會被开除。出資人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貢獻勞動力。(代表:the LAO, metaCartel)
較爲成功的團隊通常具備至少一個以下特徵:
創始人很厲害,比如CultDAO,能通過個人關系請來知名Web3從業者來爲自己背書。
DAO成員平均很強,比如Metacartel中有多位項目創始人,資深技術人員,財務法律專業人員。這樣被投資項目方可以得到類似孵化器的支持資源,並且找來的項目更優質。
社區爲Venture DAO提供的價值:
聚攏了多個方向資深從業者的DAO社區能給項目方提供類似孵化器的支持,比如技術、法律、財務等投後管理內容,既能增加被投項目成功率,也能增加DAO對項目方的吸引力。
有着相似理念和愿景的成員組成的DAO社區可以更加地明確DAO的投資方向,在決策階段可以更高效地決策,減少因能力所限帶來的不必要的分歧。
有實力的社區成員可以爲DAO提供強大的人脈關系網,增強獲取項目的能力。
DAO社區可以匯集信息、提高信息傳播效率,便於交流研究成果,產出更多有價值的信息。
我們在本篇報告中所提及的DAO基本都有着較大的資金規模。
公开發行代幣的匿名項目CultDAO,截至7月29日總市值約爲7600萬美元,國庫規模爲698.9ETH,已投資金額949ETH。
有多位a16z投資人、專注投資NFT的Pleasr DAO,初始資金爲52.5萬美元,截至今年2月最近一輪募資前,資金規模爲8360萬美元,他們預計募資後將達到1億5000萬美元,實際金額尚未披露。
在DAO鼻祖項目The DAO基礎上創立的The LAO,截至7月29日總共收到了18378個ETH,合計約3150萬美元。
頂流投研社區GCR(Global Coin Research)完成了3100萬美元的對外投資,舉辦了100多場活動,訂閱者達到3萬人。
在發行NFT募資的Venture DAO中,AzerDAO的資金規模約爲600萬美元,今年5月底开始發售NFT的初創項目Tiger VC DAO的國庫也有約42萬美元。
本節內容將簡單介紹Venture DAO的代幣發行情況、市值和影響因素。
Venture DAO的代幣通常會分爲:在交易所發行的代幣,未在公开市場發行的代幣。
大部分的Venture DAO並沒有公开市場發行代幣。
在公开發行了代幣的項目中,比較有名的有Cult DAO(截至8月1日,市值5900萬美元)和Alpha Venture DAO(截至8月1日,市值7100美元)等。
除了經濟模型中與投資能力相關的基本面因素外,代幣市值還受到DAO營銷行爲的影響。以CultDAO爲例,精心的社媒運營和傳播間接提高了投資者們對其代幣的關注度和認同。
項目平均單筆投資金額:因很難查到每個Venture DAO在每個項目上的具體投資份額,故(定義平均投資額=項目該輪融資金額/參投機構數,如項目A最新一輪融資1000萬美元,由20家機構投資,則平均投資額爲50萬美元,以此擬合各個Venture DAO的投資情況。)CultDAO每個投資提案爲13個ETH,具體的法幣價值取決於當時ETH的市價。The LAO(42筆投資)和MetaCartel(29筆投資)的平均投資額的中位數不超過50萬美元,它們平均投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上的單筆投資也在個位數。
不同Venture DAO投資領域的側重有所不同,高度取決於團隊背景和市場形勢。
Positive Venture DAO 的研究員認爲, Venture DAO 的去中心化程度主要取決於“募資”方式。
1. 如果創始團隊想完全踐行去中心化理念、並且讓每個參與者資金風險足夠小,則更適合採用去中心化募資方式, 比如公开發行代幣或者 NFT。隨之而來的風險是 VentureDAO 成員質量層次不齊,不利於管理與資源整合;公开市場價格控制需要耗費大量資源,並且仍然難以控制;資金管理規模無法擴大。這種方式適合有以下特徵的團隊:
• 有強大的市場營銷能力與資源;
• 已經在做其他項目(比如 Gamefi)綁定此 Venture DAO,這樣Venture DAO 可以和其他項目的代幣聯動;
• 具備市值管理能力,防止幣價波動過大。
用此模式的 Venture DAO 往往成員人數衆多, 所以人力架構上建議只把提案權賦予代幣質押的前幾十名, 其他成員只擁有投票權,這樣可以保證提案質量。退出時建議多把變現金額與自有代幣聯動, 提升自有代幣價值。
2. 如果創始團隊想要建立有更加高質量人才的 DAO 社區,並且讓資金容量更大,則更適合半去中心化的募資方式, 比如發行非公开市場的鏈上代幣。但是合規門檻較高, 合格成員選擇人群更小。
這種方式適合有以下特徵的團隊:
• 創始團隊的資源人脈足夠強大, 能夠觸及到足夠多高淨值、高素質人群。用此模式的 Venture DAO 成員數量會收到限制(法律限制,或者僅僅爲了保證成員質量),所以大家可以同時擁有提案權和投票權。如果有成員愿意出大筆資金,但是沒有精力去管理同樣比例的投票權,則可以參考 Metacartel 架構,一定程度上把出力人和出錢人分开, 讓 DAO 在管理規模擴大的情況下,依舊保持投票權平等。
從 Venture DAO 的建立來說,初期輕量級啓動可以在开曼/新加坡/BVI 等地注朋—個能籤署有效法律合同的最小可行法律主體,並以這個主體與投資的項目方籤署法律合同。以开曼基金會爲例,可以讓 DAO 的成員均成爲基金會的股東,在智能合約之外再多一重保障。這也是很多 Web3 初創 VC 已經採用過並且得到實證的做法,先以最小可行單位啓動, 等投出了一些項目、接觸到更多的資方之後再進行完全態的法律設置。
來源:比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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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Venture DAO 行業研報:宏觀和經典案例分析、模式總結、未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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