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去年空氣品質良好天數為349日,良好比率高達95.6%,空氣品質居各縣市之冠。好山好水及好空氣吸引遊客,但不少居民整理家務或田務後,將雜草等廢棄物隨意丟棄燃燒,去年環保局受理2770件空汙陳情案,露天燃燒廢棄物位居首位,呼籲民眾不要貪圖方便,否則最高可罰10萬元。
環保局指出,優良空氣品質是台東重要的資產,去年受理2770件陳情案,其中露天燃燒廢棄物302件,此類空汙檢舉案比例最高,但常常找不到行為人,或趕到現場已無燃燒事實,最後只能依法裁罰13件,由於被檢舉案通常是燃燒樹葉等廢棄物,沒有造成重大危害,各罰款1200元。
環保局說明,燃燒的廢棄物種類常為居家庭院、土地或農園整理修剪的雜草、植物或作物殘株與其他廢棄物,一些則是來自事業生產或營建活動產出的廢棄物。
露天燃燒廢棄物造成空氣汙染,除影響空氣品質及人體健康,也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可罰款1200元至10萬元。
此外,民眾清理植物性殘株,可評估就地破碎掩埋作為土壤有機質利用,若無法妥善利用,要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或交由清潔隊清運,不可隨意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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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露天燃燒廢棄物 台東去年開罰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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