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昨天發生芮氏規模7.2大地震,影響部分民眾清明連假出遊興致。雲林縣古坑鄉一民宿業者今在網路社團發文指出,遇到旅客以擔心山區落石、不敢上山為由要求取消預定,業者起初因不退款房型且當地非災區而提供保留一年的住宿方案,不過雙方當下沒有共識,雖業者終讓免費取消,消保官張嘉麟就此說明,依觀光署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規定,該名消費者的主張其實已自行放棄權利,不能因個人主觀認知而違規。
根據該名民宿業者發文指出,一名旅客預訂4月6日住宿不退款房型,昨因發生花蓮大地震,其以仍有餘震,擔心山區落石、不敢上山為由向他提出免費取消,雖當下回應可保留至下次,但旅客仍堅持取消,業者提供對話截圖顯示,雙方當下未取得共識,不過最後他選擇退讓,已協助免費取消。
雲林縣旅館公會常務理事陳景立說,清明連假多半民眾仍安排掃墓祭祖,非屬旅遊旺季,以草嶺當地知名飯店為例,此次連假訂房率約5成,不過因媒體報導地震後避免前往山區,今已接到近半退房電話,業者依約提供保留一年內住房的保證;同樣位在古坑鄉的劍湖山渡假大飯店,此次連假住房率達8成,不過因位置較靠近平地,未受到退房潮影響。
張嘉麟說明,若是雲林縣古坑鄉被政府列為0403花蓮大地震的高風險地區,或者旅客預訂前往的旅宿建築、周邊被納為危險範圍,旅客因不可抗力事由致無法履約,業者應即無息返還其已支付費用。
由於此次地震震央在花蓮,其他縣市非災區,只是存在風險,張嘉麟就爭議案例指出,該消費者的要求非為主災區旅宿,全額退費等同自行放棄權利,而當旅客無法如期投宿,經旅宿業者同意後,得依約保留已付金額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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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震後雲林民宿業者遇退房 1客訂「這房型」要求免費取消...消保官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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